第五届中国(重庆?渝中)中小学生书法节征稿启事
为弘扬书法艺术,落实《中国书法发展纲要》,深化在全国中小学生中开展的“书写经典,传承文明;从小写好中国字,长大做好中国人”主题活动,中国书法家协会、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决定于今年7月中旬,在重庆市渝中区举办“第五届中国(重庆·渝中)中小学生书法节”。
一、主、承办单位:由中国书法家协会、中国教育学会、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、重庆市教委、重庆市文联、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主办,重庆市硬笔书法家协会、中共渝中区委宣传部、渝中区教委、渝中区文广新局、渝中区文联、渝中区书法家协会承办。
二、征稿范围:
1、凡年龄在19周岁(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)以下的中小学生均可投稿。
2、在“第五届中国(重庆·渝中)中小学生书法节”同时举办全国教师书法作品展,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均可投稿,投稿者须提供所在教育单位或相关教育部门的证明信,否则投稿无效。
此次活动一律不收参赛费和评审费,欢迎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集体投稿。
三、内容要求:歌颂祖国,热爱人民,积极健康向上的古今经典诗词、格言、文章等均可,提倡自撰诗文。
四、征稿时间:即日起至2011年5月4日截止,以发稿单位当地邮戳为准。
五、作品要求:书法作品一律为毛笔书法,书体和形式不限,尺寸限六尺竖幅以内(含六尺),草书、篆书请附释文;篆刻稿拓于66cm×45cm竖式纸上,印拓不超过8方。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、出生年月、本人身份证号码、联系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指导教师姓名,并认真填写作品登记卡。
六、作品评定:由中国书法家协会、中国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,对作品进行初评、复评、终评,按组别评出入展作品200件,其中优秀提名作品50件,优秀作品50件;全国教师书法作品展共评出入展作品200件,其中优秀作品50件,凡优秀作品获得者,均具备加入中国书协会员条件之一。以上作品均由中国书法家协会、中国教育学会和书法节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,评定结果将在相关报刊、网站上公布。
七、为保护作者正当权益,如发现造假代笔行为,即行取消入展或获奖资格,并按组委会相关规定执行相应措施。
八、入展作品将收入由组委会编辑出版的《第五届中国(重庆·渝中)中小学生书法节作品集》。
九、获优秀作品、优秀作品提名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(或家长),由组委会邀请来重庆市渝中区参加书法节开幕式及相关活动(往返交通费自理,在渝中区活动期间的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责)。
十、展出时间地点:2011年7月中旬在重庆·中国三峡博物馆展出并举行颁奖晚会。
十一、所有参评作品均不退稿,作品所有权、出版权等归书法节组委会所有。
十二、书法节期间组委会将举办“全国中小学书法教育论坛”。欢迎全国书法教育工作者踊跃提交相关论文,由组委会选出优秀论文作者参加研讨会,研讨文稿限3000字内,截稿时间至2011年5月4日,入选论文由组委会编辑《第五届中国(重庆·渝中)中小学生书法节书法教育论文集》。
十三、书法节期间,组委会将特邀我国知名书法家对参展作品进行现场点评,参加大型书法笔会等。
十四、投稿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211号“第五届中国(重庆·渝中)中小学生书法节”组委会办公室
邮 编:400010
收件人:张莉、陈亮
联系电话:023-63909312 63909311(传真)
E-mail:cqyzsfj@126.com
律师:王强 联系电话:13908331391
十五、组委会名单:
名誉主任:
张海(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)
顾明远(中国教育学会会长)
何事忠(中共重庆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)
主任:
赵长青(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书记、副主席)
郭振有(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)
谭栖伟(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)
副主任:
戴志祺(中国书协党组成员、副秘书长)
樊伟(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)
王超(重庆市文联党组书记、副主席)
黎小龙(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馆长)
钟燕(重庆市教委副主任)
刘强(中共渝中区委书记)
唐英瑜(渝中区人民政府区长)
刘庆渝(中国书协理事、重庆市书协主席)
秘书长:
吴震启(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主任)
马建华(中国教育协会秘书长)
朱军(中共渝中区委常委、宣传部长)
戴启常(渝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)
副秘书长:
章巧珍(中国书法家协会培训中心书记、副主任)
胡启华(重庆市文联组联部副主任)
周庶民(重庆市硬笔书法家协会常务副秘书长)
陈亮 (渝中区文联、书法家协会主席)
成员:
严兵(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)
杨矿(重庆市文联秘书长)
夏蒂(重庆市教委艺体处处长)
余恢毅(重庆市硬笔书法家协会顾问)
沈成林(渝中区教委主任)
辛正明(渝中区文广新局局长)
郑培亮(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干部)
李宁(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干部)
第五届中国(重庆·渝中)中小学生书法节组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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